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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节 (第2/2页)
“狂妄自大”,都快飞上天了。 不过他们都很高兴,颜色搭上了霍大神,她随便漏一点内容给他们,也够大家期末考个交代得过去的成绩了。 只要不当课,什么都好说。 颜色被喂得肚子饱胀,瘫在座位上懒得起来,最后是被霍正希半扶着走出餐厅的。他把她扶上车子,贴心地系安全带,还问要不要去买药。 “后悔给你点了这么多,要不要吐一下?” “不用不用。” 吐什么的也太毁形象了,颜色只需要一点时间消化一下就好。 霍正希就替她理了理头发,一边发动车子,一边跟颜色商量:“明天你有没有空?” “有啊,考完了就没事干了。我这个假期不回国。” 她讨厌坐飞机,所以不怎么频繁回国。 想到这个她不由坐直身子:“你是不是要回去?” “不回去,回去也没什么事儿干。再说你在这里,我也不会走。” 一番甜言蜜语把颜色轰得七昏八素。 “那你明天有什么安排?” “想带你去见见我的家人。” 这么快就见家长?颜色的背愈发僵直。她跟霍正希统共恋爱不到一个月,这进展未免太快了。 “现在就要见你家人吗?” “别害怕,不是我爸妈,只是哥哥姐姐而已。” “你哥哥姐姐也在这里?” “嗯,是堂哥和堂嫂。他们定居这里,所以我才会来这里留学。” 这话解开了颜色一直以来的疑问。 总觉得像霍正希这样的学霸,不该来土澳这种地方。凭他的智商去美国顶尖学府也不成问题。 “来这里是为了有人照顾你?” “家里人的想法,他们觉得有亲戚在会好一点。” 霍正希没跟颜色说,他出国并不是为了学习,只是想逃离一些束缚。去哪个国家都无所谓,不要留在国内时时被家人的双眼盯着就可以。 “你不想去美国吗?” “去哪里不一样,学什么取决于你自己,不在于学校。除非你只是要想那一纸文凭。” 颜色听得牙疼,学霸的气度就是不一样,他这样的人就算没上过大学,也跟别人不在一个层次。 当然那是她年轻时不成熟的想法,很多年后明白了霍正希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,她才真正懂得他说那番话时的底气。 他那样的人,即便没念过书,也早已在出生的时候就走到了别人前头。 人比人气死人。 因为要见霍正希的家人,颜色那晚睡得很早,第二天起来洗澡弄头发还敷了个面膜,剩下的时间就在那里挑衣服。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,哪怕只是堂哥堂嫂。 霍正希说了是吃午饭,十一点的时候来敲她家的门,颜色还在那里为两条裙子纠结。 林琳给他开了门,笑着解释:“我们颜色还在梳妆打扮,她想不好穿哪身衣服出门。” 霍正希谢过她后去敲颜色的房门,一进去果然看到床上两套衣服。 一身清新一身素雅,各有各的好。 她让霍正希帮忙选一身,对方却摇摇头,走到衣橱间打开门,开始给她挑牛仔裤。 “怎么,这两身都不好吗?” “不是不好,太冷了。” 大冬天的,穿裙子对膝盖不好。 “可是裙子好看啊。” “在我哥哥面前,你不用太好看。” 颜色当时不理解这话,等看到霍正希的堂哥时才真的明白这话的真谛。 她以前一直认为霍正希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,但霍家堂家完全打破了这个认知。论五官精致程度,霍正希真的不及他哥。 长成那样的男人,只存在于画里吧。 不得不感叹他家基因的强大。 霍堂哥这人性格十分开朗,甚至有些逗逼。跟他的漂亮外形反差特别大。大概是在国外待久了的缘故,对谁都很热情,见了颜色就是一个大大的熊抱。一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往外透着欢乐的气息,完全不符合颜色对帅哥原本的定义。 这么看来,还是霍正希更好。帅得恰到好处,性格也足够高冷。 这个霍堂哥,整个一个高配版的华三多。 堂嫂又是另一种画风,知性、聪慧,说话慢条斯里,和堂哥形成鲜明的对比。这个家里她显然是最有话语权的一个,堂哥永远都跟在她的屁股后头,一副老婆奴的可爱模样。 颜色身上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没了。 堂哥愈加人来疯,正说着话呢突然转身上楼,过了一会儿拿了样东西下来,硬塞进颜色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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